体外预应力钢束体系疲劳评价是决定钢束在使用阶段应力限值的最主要因素。目前,世界各国对此应力限值的规定有较大的不同:如美国AASHTO规范规定对于后张的低松弛钢绞线,使用极限状态的体外预应力钢束应力不超过0.72fpu;日本规范的体外预应力钢束限定值为0.70fpu,德国规范原规定体外预应力钢束限定值为0.55fpu,后将该值修订成0.70fpu,为预应力钢束的极限抗拉强度;法国规定除合同指定外,体外预应力钢束限定值为0.60 GUTS(Guaranteed Ultimate Tensile Strength 保证极限抗拉强度)。我国《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尚没有对体外预应力钢束的应力限值做规定,对于体内预应力钢束规定的预应力限值为0.65,为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由此可见,结合我国工程实际,确定合理的体外预应力钢束使用阶段应力限值是很有必要的。而体外预应力钢束使用阶段应力限值一旦确定,便也可以使体外预应力钢束张拉控制应力、体外预应力钢束有效应力及极限应力均有了取用基础。 体外预应力钢束疲劳性能的研究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体外预应力钢束在活载作用下的应力变化幅度的分析,来研究体外预应力钢束组件(包括锚夹具、连接器)的整体疲劳性能;二是分析在转向处体外预应力钢束的局部应力变化,来研究体外预应力钢束本身的局部疲劳特性。另外,对于由单根无粘结钢束组成的体外预应力体系(如OVM-TJ.E),尚有另外一种特殊的局部问题,即钢束在转向处由于来回滑动,造成钢绞线会对外包PE在高压应力情况下不断摩擦,可能导致外包PE层磨损甚至损坏,从而失去对钢绞线的保护。这个现象虽然与真正的疲劳无关,但却与活载作用下体外预应力钢束在转向处的局部滑移密切相关,也属于使用性能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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